通則


1.1 範圍
本商德守則乃根據世界直銷協會聯盟為其遍及全球的各國直銷協會會員所制訂的商德守則而制訂。本商德守則是有關直銷公司及直銷商與消費者之間,直銷公司與直銷商之間,直鋪商與直銷商之間,及直銷公司彼此間的相互關係而制訂。本商德守則的制訂宗旨為:

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並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維護直銷商的權益

於自由企業體制中,提倡公平競爭的經營概念

提高直銷的公眾形象


1.2 專門用語
商德守則中之專門用語闡釋如下:

直銷: 直銷商在顧客家中或工作地點,或商店以外的地方直接售賣消費品及服務予顧客,並同時作闡釋及示範。

直銷協會: 直銷協會是由國家或地區內直銷公司所組成,代表某國家或地區的直銷業。

直銷公司: 直銷公司是透過直銷體系作為經營其產品的商業組職,擁有自己的產品商業組職,擁有自己的產品商標、服務標記或其他識別標記的直銷協會會員。

直銷商: 直銷商是直銷公司直銷體系中的成員。直銷商可以是獨立代理商、獨立承包商、獨立經銷商或獨立批發商,受雇或自僱經營,經特許授權等。

產品: 包括有形及無形產品及服務。

銷售: 銷售行為包括聯絡具潛質的顧客,介紹並示範產品使用方法,處理訂貨,並於買賣成交後送貨及收取款項。

家庭聚會: 直銷商在一些聚會地方,通常在自己或別人家中,向被邀請之顧客介紹及示範產品。

訂單: 包括印刷或手寫的訂單,收據及合約等。

招募活動: 任何為介紹他人成為直銷商的活動。

商德守則督導人: 由直銷協會委派個人或團體,其任務是督導會員公司遵守商德守則,同時根據商德守則負責處理投訴案件。


1.3 協會
每一個國家的直銷協會須承諾採用商德守則主要條文作為經營守則,以作為加入並繼續保留世界直銷協會聯會會員資格的條件。

1.4 直銷公司
每一間直銷協會會員公司,均須遵守商德守則,方可成為或繼續為直銷協會的會員。

1.5 直銷商
直銷商不直接受制於商德守則,但其直銷公司須要求其直銷商遵守商德守則或公司之經營守則,以作為持有公司之直銷商資格的條件。

1.6 自律
商德守則是直銷業自律的準則,並非法律。其所要求的準則是一種超乎法律所要求的商業道德。不遵守商德守則並不直接產生民事責任。直銷公司之直銷協會會員資格被解除後,即不再受制於此商德守則。

1.7 法律
直銷公司及直銷商理應遵守法律,本商德守則並不重述所有法律的規定。

1.8 準則
商德守則包括直銷公司和直銷人員之商德行為準則,各國直銷協會可修改此等準則,但須維持商德守則之基本精神或國家法律規定所要求者。商德守則可作為直銷業的準則根據。



[通則] [對顧客之營業守則] [對直銷商之經營守則] [直銷公司之間的經營守則] [商德守則之施行]